合同保證金與違約金怎麼寫?

一、合同保證金與違約金怎麼寫?

合同保證金與違約金怎麼寫?

合同保證金魚違約金都可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明確約定和註明,但是爲了保障合同雙方合法權益,一般情況下設定填寫的金額不能過低或者過高,否則法律不予支援和保護。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合同保證金與違約金的區別是什麼?

1、違約金是合同一方違約時承擔責任的一種方式,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時預先設定而違約事實發生後據此承擔給付違約金的責任,在性質上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

2、履約保證金

是合同當事人一方爲擔保合同的履行,而給付另一方當事人一定的金錢作爲債權的擔保,是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方式。在法律或行政法規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合同當事人可以設定履約保證金,以擔保合同的履行。履約保證金在性質上是否具備違約金的補償性和懲罰性,目前的法律或行政法規沒有明確的界定。從一般意義上講,履約保證金應該具備補償性。

綜上所述,合同保證金與違約金,一個屬於事前交納的履行合同義務的承諾保證,另一個卻屬於發生不履行合同義務時,事後支付的造成守約方經濟損失或者損害的賠償責任,兩者均可以在最初簽訂合同的時候明確約定和寫明,但是設定應當保證在合理的比例區間,寫的過高或者過低都不會受到法律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