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不起違約金應該如何

賠不起違約金應該如何
律師解析:賠不起違約金分爲兩種情形,一是違約金適宜,但賠償責任人無法承擔賠償,可能會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二是違約金過高導致的賠償責任人無法賠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減少,此時還需要賠償遲延導致的債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