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違約金是怎麼覈算?

一、購房違約金是怎麼覈算?

購房違約金是怎麼覈算?

依據法律規定,簽訂合同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也多次提到違約金。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以逾期交付房屋爲例,按照上述合同文字的約定,如果購房者不退房,那麼逾期天數越多,購房者得到的違約金也相應增加。

但是購房者退房的情況下,違約金的數額是固定的,也就是即使說逾期天數增加了,違約金的數額也不變。消費者如欲行使自己退房的權利,就要儘早決定,及時與開發商協商退房事宜;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儘快依據合同的約定申請仲裁或者進行訴訟。在計算損失時,必須要考慮按揭付款的特殊問題。按揭付款的方式中,每個月的還款中包含了一部分本金和利息,特別是在還款初期,利息所佔的比例是很大的。

在退房的情況下,這部分利息實際就是購房者的經濟損失,而且隨着時間的推移,退房的程序結束得越晚,購房者與銀行之間的借款關係的結束也相應延續,這部分損失也會持續不斷地增加。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理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如果單純地以“購房者應該認識到期房購買的風險”這個理由來讓購房者個人承擔利息,無異於讓一個完全沒有過錯的當事人來承擔經濟損失,這是非常不公平的。

二、法律依據

依據《合同法》第114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購房者也房產銷售部門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就必須對違約金的相關情況進行合法的認定,對於違約金的比例必須由雙方協商來進行確認,如果後期有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則必須按照合同中規定的違約金來進行賠償,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