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意向書簽了合同沒簽毀約需要賠償嗎?

一、就業意向書簽了合同沒簽毀約需要賠償嗎?

就業意向書簽了合同沒簽毀約需要賠償嗎?

不需要違約金,意向書的簽訂不會導致法律效力的產生,對簽約主體不具有約定力。意向只是合同前期雙方意願的體現,並無實質性經濟往來,不會給對方造成任何損失。因一方某些原因,可以取消意向書中對未來事件的意向約定。所以無權要求賠償。意向書作爲約定訂立合同的合同,在預約中已經約定了合同的主要或全部內容,並附約在未來特定時間訂立正式合同。

事實上,法律並沒有對意向書的效力作出規定,通常的意向書內容中都含有導致其喪失約束力的條款。如在意向書中列有“本意向書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的權利義務具體由正式的合同確定”等條款,意向書中這些條款通常都表明雙方不希望受到有關內容的約束。因此,通常來說,意向書不具有和合同一樣的法律效力。

二、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2、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4、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

5、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綜上所述,大學生畢業後如果和單位談好條件,雙方往往會先簽訂一份意向書,之後再簽署正式合同。在未籤勞動合同之前,一方提出解除意向書不算毀約,不用承擔違約責任。意向書通常不具備法律效力,對雙方也不像合同那樣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