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和其他合同生效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一、保險合同和其他合同生效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保險合同和其他合同生效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保險合同的分類有哪些?

1、按照合同的性質分類,保險合同可以分爲補償性保險合同與給付性保險合同。

2、在各類財產保險中,依據保險價值在訂立合同時是否確定,將保險合同分爲定值保險合同與不定值保險合同。

3、按照承擔風險責任的方式分類,保險合同可以分爲單一風險合同、綜合風險合同與一切險合同。

4、根據保險金額與出險時價值對比關係,保險合同可分爲三種不同的類型。

5、按照保險標的分類,保險合同可分爲財產保險合同與人身保險合同。

6、按照保險合同當事人分類,保險合同可分爲原保險合同與再保險合同。

三、合同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司法實踐中合同的類型是很多的,保險合同屬於合同的一種,但如果仔細進行劃分的話,像是不動產抵押合同,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的條件是到不動產主管機構進行登記,沒有登記的話,不動產抵押合同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