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一、合同生效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合同生效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合同法》第9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行爲人只有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能夠正確理解自己行爲的性質和後果、獨立表達自己意思的能力,才能成爲合同的主體,其合同行爲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2、意思表示真實

所謂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爲應當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所謂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慾使其表示內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內在意思要素。所謂表示行爲,是指行爲人將其內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於外部,並足以爲外界所客觀理解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實要求表示行爲應當與效果意思相一致。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生效的重要要件。因爲合同在本質上乃是當事人之間的一種合意,此種合意符合法律規定,依法律可以產生法律約束力;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能否產生此種約束力,則取決於此種意思表示是否同行爲人的真實意思相符合。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從法律上看,合同之所以能產生法律效力,就在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規定。對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賦予其法律上的約束力,不合法的合同顯然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果。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也不得規避法律。所謂強行性規定,是指這些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不得透過協議加以改變。但若僅僅是部分條款違法,確認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通則》第5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爲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合同法》第44條也作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可見,我國法律承認當事人可以依法選擇合同的形式。但是,如果法律對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規定。例如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房屋的買賣須經房管部門登記、辦理過戶手續後才能生效。

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不要簽訂空白的,因爲空白的合同會有法律風險,並且合同必須要有當事人雙方進行簽字或者是蓋章,不可以他人代替,否則合同是屬於無效的。合同一般是一式兩份,當事人雙方一人一份,合同是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