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違約責任的合同有效嗎?

一、沒有違約責任的合同有效嗎

沒有違約責任的合同有效嗎?

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守約方可以根據實際損失主張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合同的無效情形有哪些

合同在以下幾種情況纔會被認定無效,而沒有違約責任條款並不包含在內。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應以平等主體身份,協商約定,其合同中約定的每一條款,都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以欺詐的方式,在對方當事人不明其具體情況下和受一方當事人脅迫,在無奈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其合法權益肯定會因此而受到損害,這種合同不受法律保護,是無效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爲達到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而事先達成某種協議或默契而訂立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違法合同,是無效的。

三、合同類糾紛很常見

合同,最早被稱作“書契”,而在當前社會,根據百科的解釋,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

按理說,既然雙方就買賣事宜已經達成協議,並且以書面的形式約定,就不會有太多的隱患和糾紛,但事實卻並非如此。日前記者從工商部門瞭解到,隨着房地產行業不斷髮展,房屋類的糾紛也日趨增加,而多種房產糾紛類型中,又以合同類糾紛居多,此現象在今年來表現得尤爲明顯。與此同時,有律師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在諮詢、受理的購房案件中,合同類糾紛最爲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