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有沒有違約責任的規定?

一、勞動合同有沒有違約責任的規定?

勞動合同有沒有違約責任的規定?

有的。

1.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如果在勞動者沒有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提前解約,是需要支付補償金的。

二、保安入職合同三年違約解除怎麼辦?

可以索要賠償金。

1.如合同到期不續簽,賠償三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如在合同期內,公司單方提出解除合同,除三個月外,可和公司協商經濟補償金,一般爲1—6個月不等。

三、一般勞動合同上寫離職要付違約金嗎?

一般不需要寫。

1.辭職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除了“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2.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法律只是限制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法律並不限制。

四、如果合同期間離職要交違約金嗎?

一般不交違約金。

1.合同期間離職一般不交違約金。

2.勞動者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即用人單位存在違法用工,勞動合同法與勞動合同實施條例都做了很明確的規定。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五、曠工離職工資怎麼算應該?

只結算工資就可以了。

1.員工無故曠工超過15天,企業是可以直接開除的,這樣的情況,企業可以不用賠付其經濟補償金,只要將其本月上班時間的工資結算給他即可。

2.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有要求曠工扣除獎金的,只要規章制度是集團同意的並進行了公示,那麼企業就可以按照規章制度按比例來扣除其本月獎金。如果規章制度沒有要求,企業是沒有資格扣工資的。

如果入職合同三年的,提前被解除了,在勞動者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上一般是不約定違約金的,勞動者辭職屬於行使自己的辭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