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情形有哪些

除了合同無效的一般情形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以下情況下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招標而未招標或中標無效的
第一,將總包外工程直接發包,因未進行招投標導致發包合同無效;第二,總包部分範圍收回直接發包。另外,還要注意無效中標的情形,具體可參照《招標投標法》第50、52、53、54、55、57條。
四、違法分包的
五、非法轉包的
非法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轉給其他單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情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