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因爲勞動合同本身是需要雙方協商一致,蓋章簽名的。如果本身就沒有簽字蓋章,那麼就是屬於無效合同。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