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的生效時間怎麼確定

簽訂合同時,爲了保證合同依約履行,雙方有時候會約定定金條款。定金既可以證明合同成立,也可以作爲違約的條件。那麼,定金什麼時候生效呢?今天,本站小編爲您回答這一問題。

定金合同的生效時間怎麼確定

一、定金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擔保法》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故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關於定金交付的時間,證約定金通常與主合同成立同時交付,以確實起到證明合同的作用;

違約定金既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同時交付,也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後、履行前交付,因爲在這段期限內的任何時刻交付,違約定金的功效都是同樣的。定金的標的,一般爲金錢,少數情況下是其他代替物。在金錢以外的物作定金標的的場合,之所以要求爲代替物,是因爲接受定金的當事人不履行債務時,必須雙倍返還,而特定物爲定金標的時無法雙倍返還。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二、定金的效力

定金的效力表現爲以下幾個方面: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權發生移轉。當定金由給付定金方轉移至收受定金方時,定金所有權即發生移轉,此爲貨幣的特點決定的。

2.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在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時,並不能當然適用定金罰則。只有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纔可以適用定金罰則。當然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如果超過20%的,超過部分無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係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在一方違約時,當事人只能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或者定金條款,不能同時要求適用兩個條款。

所以,定金是一種實踐合同,自交付之日起生效。如果一方有約定行爲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予返還定金,如果是收受方有違約行爲的,雙倍返還定金給買受人。如果您還有任何的法律疑問,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進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