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籤和購房合同金額不一致怎麼辦?

一、網籤和購房合同金額不一致怎麼辦?

網籤和購房合同金額不一致怎麼辦?

網籤和購房合同金額不一致可以找到開發商或者是透過相關的購房的負責人進行確定,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查驗開發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並覈實自己擬購買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上所載的房屋棟號範圍內。這是買期房注意事項中最重要的一步,如果開發商連資格都不具備,或者簽了合同以後才發現你買的房屋根本不在許可證範圍內,就爲時已晚了。

二、合同文字注意事項是什麼?

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字,並按照文字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解釋產權證的發放進度爲何一再拖延時,常用的藉口是有關部門不給辦理。但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登記機關對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登記機關應在受理登記之日起兩個月內核準登記並頒發房屋產權證。所以,這不構成開發商遲遲沒有辦理產權的理由。業主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再由專人負責跟開發商協商,督促他們完成產權辦理工作。

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房屋所有權並未現實存在,有關房屋狀況只能體現在圖紙上,使得按圖紙預測的建築面積和竣工後現場實測的建築面積常有誤差;而預售面積的價格往往是按圖紙預測的建築面積來計算的。在此,購房者最好能與開發商協商,儘量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的套內面積,以保障自己的最大利益。

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爲“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我們國家現在購買房屋都是需要簽訂合同,當然現在網絡是非常發達的,所以會存在網籤環節,在這個過程中必須要保證網籤的金額與實際進行合同上約定的金額是一致的,否則容易引發一系列的矛盾,導致日後發生訴訟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