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就是買家一方遲延履行債務。
2、買家遲延履行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經過賣家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買家還是沒有履行付款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