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陰陽合同是指什麼

陰陽合同,用通俗的語言來解釋,就是買賣雙方就房屋買賣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稱爲“陰合同”,一份對外,稱爲“陽合同”。“陽合同”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或騙取銀行貸款等爲目的;“陰合同”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顯示房屋真實的成交價格。

二手房買賣陰陽合同是指什麼

在二手房交易中,陰陽合同的出現無非出於兩種原因:一種是虛高的房價合同交給銀行,以申請更多按揭貸款;另一種是填低房價的合同交給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戶,以便少交稅。

二手房交易市場中常用的形式有兩種:

一是簽訂兩份不同價格的房屋買賣合同,一份私下交易之用,另一份用來辦理過戶手續之用;

二是把房屋買賣價格籤低,然後另籤一份裝修補償協議和舊傢俱買賣協議,以裝修補償款和傢俱款的名義,補足房屋實際成交價。其中,第二種陰陽合同更具備隱祕性。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