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確定居間合同糾紛

怎樣確定居間合同糾紛
律師解答:簽訂合同。律師解析: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在居間合同中,接受委託、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爲居間人,給付報酬的一方爲委託人。
居間合同的管轄按照合同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由當事人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既無約定也無協議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