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記錄算口頭合同嗎?

微信聊天記錄算口頭合同嗎?
律師解析:微信聊天不算口同合同,算書面合同。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可以透過電子資訊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合同應當滿足法律規定的原件形式及檔案儲存要求、滿足法律規定的有效電子簽名要求、身份經過第三方有效認證。
合同的的形式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其他形式。大部分合同都採用的是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同的法律特徵:
1、合同是兩個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2、合同以產生、變更或終止債權債務關係爲目的。
3、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爲。
合同與協議的區別:
雙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簡單地說,就是你情我願,然後我們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來,說明白,說清楚,那麼我們達成一致的這個事項就是協議,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來說,生效的合同和協議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沒有生效或因爲一些條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協議的一方是個7歲的小孩,這樣的合同就沒有效力。
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把合同或協議的效力固定並強化,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合同、協議的當事人也沒有約定,是不需要特別的公證的。合同或協議一般兩份就夠了。合同當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給見證人或第三人,這個作用也是爲了強化合同或協議的效力,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
合同或協議一般只是名稱、叫法的不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風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形式,都是有效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