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代理權的行爲有哪些種類

濫用代理權的行爲種類如下:
1.自己代理。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於自己進行民事行爲。
2.雙方代理。雙方代理又稱同時代理,是指一人同時擔任雙方的代理人爲民事行爲。
3.代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進行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民事主體可以透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爲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不得代理。

濫用代理權的行爲有哪些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