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價格爭議糾紛就是買賣合同糾紛,有以下的四種舉證方法:1、提交可以證明當事人,包括原、被告或第三人等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2、提交可以證明買賣合同關係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3、提交可以證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4、提交可以支撐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並註明價格計算方法、公式、依據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