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合同應寫明:1、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基本資訊;2、合同簽訂地點和時間;3、委託的具體事務;4、受託人處理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5、委託期限;6、是否允許受託人將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7、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8、委託轉交的時間、地點及方式;9、報酬及支付方式;10、違約責任;11、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919條規定: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