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能解除合同,但是違約一方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