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情況而定。1、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委託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委託人負連帶責任。2、委託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委託人利益的,由委託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第三人知道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爲人實施民事行爲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爲人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