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不成立算違約嗎

民法典合同不成立算違約嗎
律師解析:1、《民法典》合同不成立一般不會承擔違約責任,一般會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屬於違約締約過失責任的有:行爲人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的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情形;行爲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情形;法律規定的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爲。
2、一方在合同訂立中或合同成立後、生效前的行爲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導致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或生效後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從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