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審查經濟合同履約能力呢

履約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產能力兩方面的內容。在審查支付能力時,主要審查對方當事人的註冊資本、資金來源、銀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況;在審查生產能力時,主要審查對方當事人的生產能力、生產規模、技術水平、產品質量、交貨能力等情況。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49條,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由執行員傳喚雙方當事人當面交付,或者由執行員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簽收。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簽收。有關公民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強制執行。

怎樣審查經濟合同履約能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