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期違約中止履行是怎樣的呢

中止履行指在合同義務履行之前或履行的過程中,由於一種客觀情況的出現,使得當事人不能履行合同義務而只能暫時停止的情況。默示預期違約纔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對於中止履行的,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的,不能提供擔保或者恢復履行能力的,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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