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與實踐合同一樣嗎

根據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合同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而不以當事人一方對標的物的實際交付爲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所以承攬合同不是實踐合同。

承攬合同與實踐合同一樣嗎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