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哪些財產需要婚前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哪些財產需要婚前公證?

男女在結婚之前對彼此的婚前財產辦理一個公證是很有必要的,這樣能避免婚後就財產問題產生糾紛,同時也是保障自身利益的一種方式。大家知道婚前財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介紹。

一、婚前財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1、 申請——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

2、 填寫申請表格——不得委託他人

準備好相關材料,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3、 公證處受理審查

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確認簽名

雙方當事人當着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二、哪些財產需要婚前公證

從法律角度來看,婚前財產公證起到一個證據作用,以減少發生糾紛的可能。兩人結婚並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爲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於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爲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舉個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產,結婚期間,房子拆遷,這筆補償款就是個人財產。拿到這筆補償款後,如有必要,就要及時婚姻財產公證。因爲錢是動產,如果不公證,發生糾紛就很難說清是誰的。說不清楚的錢,要算共同財產。我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地方法規、規章中,有關應當公證的規定主要涉及以下內容:

(1)抵押、擔保、借款合同。

(2)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贈與、抵押、交換、繼承。

(3)房產、股權、產權和票據的轉讓。

(4)招標,拍賣、提存。

(5)收養、繼承、遺囑、贈與、委託、房屋拆遷、出國留學協議等重要民事行爲。

(6)重要經濟合同、技術合同和勞動合同。

(7)重要的涉外、涉港澳臺事務。

以上便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手續,希望可以爲您提供一些幫助。現實中,並不是任何情況下男女都需要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一般在上述幾種情況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