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財產贈與復婚時可以主張麼?

離婚後財產贈與復婚時可以主張麼?

一、離婚後財產贈與復婚時可以主張麼?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能支援。離婚協議中已經明確約定將房屋歸子女所有的,作爲父母雙方對財產處分的合意,並經國家民政機關確認並備案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則該協議作爲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均應繼續履行該協議。

離婚時簽訂的協議書復婚時仍有效,離婚協議約定的歸誰的財產,復婚時就是當事人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離婚協議中的財產贈與協議雖然在形式上表現爲贈與,但其與一般的贈與行爲,有着本質的區別。一般的贈與行爲僅僅是一種單純的財產處分關係,應適用合同法的規定,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離婚協議中的贈與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分割共同財產的一種方式,只有在符合婚姻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的條件下,纔可以行使撤銷權。

二、離婚時候對共同房產怎麼分割?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後,有些人會從父母那裏得到贈與的財產,比如汽車或者房產等。雙方之後又復婚的,這種贈與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能主張,不算夫妻共同財產。這裏要注意,如果夫妻離婚的時候想將財產贈與子女,必須是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