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未過戶的財產復婚後現在要可以麼?

離婚時未過戶的財產復婚後現在要可以麼?

一、離婚時未過戶的財產復婚後現在要可以麼?

夫妻協議離婚,雙方簽訂的協議是物權變動的原因行爲,僅具備債權效力,必須辦理相應的房屋登記後才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協議中約定對房產具有所有權的一方有過戶的請求權,在未變更前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外形式上還是屬於共同財產,因爲不動產以登記爲準,但一方有過戶的請求權,如果一方願意配合或透過訴訟可以變更爲個人財產。

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爲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爲,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後即屬於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願,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係中依然爲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申請復婚的手續是怎樣的?

1、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3、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審覈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5、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夫妻離婚後過了一段時間會選擇復婚,而當初雙方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會約定財產分割辦法。涉及到房產及其它不動產的,在簽好離婚協議後就應該過戶。如果當時沒有過戶離婚後是個人財產,雙方再復婚的,另一方也無權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