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繼承父母房產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新婚姻法繼承父母房產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人生在世,哪怕帝王再追求長生不老,也終有去世的一天。沒有人的生命是永恆存在的。對於子女來說,父母終究會有離開的時候,會有無法再照顧你保護你的時候。當然,父母離開肯定會有遺產留下。那麼,繼承父母房產的相關規定是什麼?今天,本站小編給您答案。

一、繼承父母房產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遺囑執行人爲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未推選的,由繼承人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二、出嫁的女兒是否有繼承權

作爲父母的子女,無論男女,法律規定享有同等繼承權。所謂同等繼承權是指在法定繼承過程中,在父母死亡且沒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的情況下。因此,出嫁女也有權繼承。

以上就是關於繼承父母房產的相關規定的全部內容。從中我們可以知道,法律已經摒棄了重男輕女的思想,出嫁女也可以獲得父母的遺產包括房產,這是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利,任何人不得隨意剝奪。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相關律師爲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