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離婚財產分割遵循什麼原則?

60歲離婚財產分割遵循什麼原則?

離婚牽扯到無非就是兩個大問題,離婚子女的撫養然後就是離婚財產的分割,因爲在婚姻中兩個人的錢財是混合在一起的,所以離婚時牽扯不清,再加之很多的不動產財產分割,所以很多時候離婚財產的分割都是離婚爭議的中心,特別是60歲離婚牽涉的財產金額和年數比較多久遠,因此不好分割,但是60歲離婚財產分割還是要遵循一定的原則和法律。

60歲離婚財產分割遵循的原則

1、協商決定原則。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男女平等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一方的婚前財產還是屬於一方所有,例如婚前財產、購買的股權等等,但是婚前投資的項目婚後獲得分紅就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分割,而且即使是60歲離婚財產分割還是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不得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應該保障離婚後任何一方都可以繼續生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