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財產繼承問題怎麼處理?

離婚後財產繼承問題怎麼處理?

離婚財產繼承問題怎麼處理?

父母離婚後,如果父母還活着,不存在繼承,因爲人沒有死亡沒有遺產產生,也就不能辦理繼承。

父母離異後,一方如果死亡,或者兩人死亡。屬於死者個人擁有的合法財產可以作爲遺產辦理繼承。

首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就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前提,要按照繼承法規定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時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親生子女和繼子繼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於死者合法擁有的財產。

三方繼承權利均等,繼承份額均等。

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法定繼承又稱爲無遺囑繼承,是相對於遺囑繼承而言的,亦即非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將遺產轉移給繼承人的一種遺產繼承方式。

在法定繼承中,可參加繼承的繼承人、繼承人蔘加繼承的順序、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因而法定繼承並不直接體現被繼承人的意志,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繼承人的意思將其遺產由其親近親屬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對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可見,對於財產繼承問題,首先一定會遵照逝者遺囑內容的規定進行分割,一般來說,逝者如果擔心身後財產繼承會造成家庭間的糾紛都會提前委託相應律師進行遺囑公證,以保障各方權益,如果沒有遺囑,那麼財產的繼承就應當遵照繼承順序進行,例如:先配偶後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