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僞造共同債務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僞造共同債務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僞造共同債務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僞造共同債務的法律後果是會少分共同財產,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三、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正常情況下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都應該有了解的,如果對方在離婚的時候,突然列舉出了一些自己根本就不知道的債務,那當時就應該引起注意,這種狀況就有可能是對方僞造的共同債務。對於僞造共同債務或轉移共同財產的當事人,一般也不會淨身出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