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產可以給子女嗎?

夫妻離婚房產可以給子女嗎?

離婚夫妻爲避免因爲房產的分割問題而產生爭議,影響到離婚手續的辦理,因而乾脆在離婚的時候雙方就約定,直接將共同所有的房產給子女,這個時候其實也是需要將房產實際過戶給子女才行的。但是從法律角度來看的話,將離婚房產可以給子女嗎?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離婚房產可以給子女嗎

離婚時,房屋產權糾紛一直是最難協商的問題。很多夫妻由於不願把房子給另一半,而自己一時又無法拿出足夠房屋折價款,選擇吧房子過戶給孩子。那麼,這樣做可以嗎?會不會有什麼風險?

夫妻婚後所買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共同房產與孩子無關,如果夫妻雙方均同意,可以將房子贈與孩子。

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決定將共有房產贈與孩子後,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記部門直接辦理變更登記,若孩子未成年,辦理時須提交其監護關係證明和監護人身份證明,並在《房地產證》上備註其法定監護人姓名。由於未成年人爲沒有民事行爲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人,因此在處理該房地產時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二、離婚時房產過戶給孩子有什麼風險

因爲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無法對房屋進行處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況下,這些民事行爲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進行。作爲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義對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屬於孩子,並不屬於父母。但所謂處分一般不包括對房子的所有權的出賣的,因爲房屋辦理過戶必須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爲未成年人,出賣房屋明顯不屬於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行爲。

所以,將房屋過戶在孩子名下時,父母也應當謹慎行事,因爲一旦房屋所有權歸孩子所有,父母在處分房屋時會存在很大限制。

畢竟在協議方式離婚下,允許離婚夫妻在法律規定範圍內自由處理共同財產,但我們也要注意,如果直接約定將房產給子女的話,此時會產生一定的風險,嚴重的話甚至會損害到當事人的利益,因而小編建議在離婚的時候夫妻可以協商就財產作虎處理,最好不要直接給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