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產給孩子可以嗎?

一、夫妻離婚房產給孩子可以嗎?

夫妻離婚房產給孩子可以嗎?

公民有處理自己財產的權利,夫妻雙方離婚時,只要雙方協商一致,是可以把房產過戶給未成年孩子的,這個時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辦理過戶即可。未成年人可以接受獎勵、贈與、報酬及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行爲,其他重大民事行爲則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理,或徵得監護人的同意。

因爲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無法對房屋進行處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況下,這些民事行爲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進行。作爲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義對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屬於孩子,並不屬於父母。但所謂處分一般不包括對房子的所有權的出賣的,因爲房屋辦理過戶必須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爲未成年人,出賣房屋明顯不屬於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行爲。所以,將房屋過戶在孩子名下時,父母也應當謹慎行事,因爲一旦房屋所有權歸孩子所有,父母在處分房屋時會存在很大限制。

夫妻婚後所買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共同房產與孩子無關,如果夫妻雙方均同意,可以將房子贈與孩子。由於未成年人爲沒有民事行爲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人,因此在處理該房地產時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關於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許多教科書裏認爲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必須堅持此原則。

小孩的撫養歸屬主要看離婚父母各自的撫養條件,也會保留子女的意見。而離婚房產是可以留給孩子,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辦理變更手續的時候需要監護人的證明。

三、夫妻雙方離婚房產過戶給孩子該怎麼做?

(1)房屋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房產贈與合同書範本

根據規定,房屋贈與一定要採用書面形式。

(2)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3)辦理公證

根據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手續。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轉移過戶登記,並提交下列材料:過戶申請書;身份證件;房地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有關稅費的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這裏的交付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爲準。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且贈與人已將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

房產是屬於夫妻之間的私人財產,只要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的話,離婚房產給未成年孩子這是完全可以的。只不過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話,那麼在孩子未成年以前,房子的監管權由撫養孩子的這一方實質擁有,需要注意的是,因爲房產是留給孩子的,作爲孩子的監護人,沒有資格隨意將房產變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