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財產分給孩子可以嗎?

夫妻離婚財產是不可以分給孩子的,孩子沒有權利參與夫妻財產分割。但是如果夫妻雙方想要將其中一部分的財產分給孩子的,可以共同約定把一些東西比如房產過戶到孩子名下,這是可以的,屬於父母雙方對子女的贈與。在進行財產分割時對於這部分財產就不再進行分割了。

夫妻離婚財產分給孩子可以嗎?

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歸誰所有,以夫妻雙方的約定優先。有約定的,離婚時應按雙方的約定處理。夫妻雙方的約定,可以以書面形式約定,也可以以口頭形式約定。對於口頭形式約定,必須雙方無爭議,方按口頭約定的協議處理。夫妻雙方關於共同財產分割的約定,不能規避法律。

如果規避法律,則該約定無效。所謂規避法律的約定,是指該約定規避法定義務,侵害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例如,夫妻一方爲了轉移財產,避免個人所負債務,在離婚時約定把所有的財產歸於另一方所有,使其債權人難以獲得應得的財產,或者進行假離婚以逃避債務,這樣的約定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屬於規避法律的行爲,約定無效。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雙方按照協議處理,如果協議不成時,則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爲各自的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如果雙方透過協議離婚方式離婚的,在協議時可以提出對自己更有利的財產分割方案,只要對方能夠同意並以約定好的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就會按照雙方約定的分割方案進行分割。在協議離婚的分割方案對自己有利的情形下,這是能夠最快捷、最方便離婚的方式。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夫妻離婚的財產我國的法律中規定與任何人都無關,只與夫妻雙方有關,孩子是無權參與的。但是在實際的生活當中很多夫妻會將共同財產過戶到孩子的名下,建議最好將相關的過戶流程辦理完整並且雙方達成一致,不能做口頭的約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