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按揭咋麼過戶不動產?

離婚房子按揭咋麼過戶不動產?

夫妻雙方處理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會對房子進行分割,如果是一方主張房子的產權,則應該辦理一個房子過戶手續。很多時候,夫妻雙方的房子是有按揭的,就是還有貸款尚未還清。這種房子處理起來比較麻煩。那麼,離婚房子按揭咋麼過戶不動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離婚房子按揭咋麼過戶不動產?

1、是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爲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

2、是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但由於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爲此,銀行給出兩種建議,其一即透過正常買賣流程過戶,重新繳納契稅、評估擔保費用;其二是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後,一方繼續使用原按揭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一般採納第二種方式的居民較多。

三、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透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給大家介紹了離婚房子按揭咋麼過戶不動產這方面的知識。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時,房子還有按揭尚未還清的,可以先用其它共同財產償還完貸款後再辦理過戶。或者向銀行提出轉按揭手續,變更主要貸款人。然後雙方再拿着離婚證、房產證、身份證等資料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