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配是怎麼樣的?

離婚財產分配是怎麼樣的?

離婚財產分配是怎麼樣的

法律明確認爲,女方是弱者,在分割財產時應給予充分的考慮。原因在於婦女在婚後對家庭的貢獻大於男人;她們操持家務、生育子女,有的甚至放棄職業生涯轉爲家庭主婦,這既是女方對家庭的貢獻,也是對社會的貢獻。因此在財產分割中,法院會更多地照顧婦女和婚生子女的利益。

在西方國家,男人如果想離婚,對於十分有錢的或者窮光蛋的都可以承受得起,但對中產階級(有幾個小錢的)來說,恐怕代價就太大了。用一位網友的話來形容,離兩次婚的男人,家中基本如大水衝過一般  我住在德國,傳統意義上屬於“西歐”。德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等國家對夫妻離婚的財產分割都有相關的規定。就夫妻財產分割而言,法律明確認爲,女方是弱者,在分割財產時應給予充分的考慮。原因在於婦女在婚後對家庭的貢獻大於男人;她們操持家務、生育子女,有的甚至放棄職業生涯轉爲家庭主婦,這既是女方對家庭的貢獻,也是對社會的貢獻。因此在財產分割中,法院會更多地照顧婦女和婚生子女的利益。

在德國、荷蘭,離婚訴訟中夫妻財產分割時,法院明顯偏向作爲弱者的妻子,除非妻子主動提出離婚。比如,作爲不動產的房子自然是歸妻子,動產(股票、現金等)則一分爲二。最重要的殺手鐗是婚後贍養費,這對離婚後的前夫是個不小的負擔。因此每個男人離婚前自然都會“三思而後行”。

多數男人離婚後再婚時,家庭生活質量必然下降,因爲他在離婚後還需支付前妻撫養費。對於那些企圖“傍大款”的小妞,非但不能因此帶來享受,反而是給自己找來無盡的麻煩。所以,這就不難理解離過三次婚的德國前總理爲什麼只租得起兩個臥室的公寓、只開得起大衆汽車。據說今年60歲的每年俸祿爲24.5萬美元,然而三次不幸的婚姻令這位前總理囊中羞澀。每次離婚時,都不得不花上一大筆錢來處理離婚的各種相關手續,而且還要向離婚的妻子們支付一筆數額不菲的“贍養費”。1997年與第三任妻子離婚時,不僅要擔負她3600英鎊的法律費用,還要賠償3.3萬英鎊。承認,3次離婚經歷使他“元氣大傷”,他的生活水準也因此大打折扣。

在別的國家,離婚不是窮人可以離得起的,西方國家認爲,女性是弱者,爲男方,生養孩子,操持家務,並沒有職業,女方爲家庭爲社會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所有在法律上,會更多的照顧婦女和婚生子女的利益。所有男士一定要尊重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