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共有財產證明繼承遺產時能多分一些財產嗎?

半路夫妻共有財產證明繼承遺產時能多分一些財產嗎?

一、有半路夫妻共有財產證明繼承遺產時能多分一些財產嗎?

有半路夫妻共有財產證明繼承遺產時能多分一些財產,半路夫妻離婚財產按照分割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歸自己的辦法處理。半路夫妻只要結婚了,那麼婚後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會參與分配。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離婚財產協議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這些規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訴訟離婚而言,司法解釋一的第三十一條規定 “出現《婚姻法》第四十七條情況的,訴訟時效爲兩年”。但如果在協議離婚中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行爲的,就不應當適用“兩年”的時效規定,而應適用司法解釋二的第八條和九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和“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即訴訟時效爲“一年”的規定。

三、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很多人都是在與他人結婚之後纔去世的,在任何婚姻關係中,都有可能會積累有共有財產,若是在對方去世之後可以拿出可以證明這些財產確實是雙方歲共有的,那麼該證明就是可以影響到最終遺產的分割的,但是在遺產繼承後需要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