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虛擬財產可以認定爲共同財產嗎?

夫妻虛擬財產可以認定爲共同財產嗎?

一、夫妻虛擬財產可以認定爲共同財產嗎?

第一種觀點是:從規定來看,網絡虛擬財物並不是法律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並且,網絡虛擬財物往往具有很強的人身屬性。比如QQ號,長期的使用使其已經不能與所有人相分割,所以不能隨意把網絡虛擬財物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網絡虛擬財物有時候卻能產生實際的財產收益,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網絡虛擬財物產生的金錢價值,當然可以分割。

第二種觀點:離婚分割財產時,除傳統的實物財產外,“吉利”數字的網聊軟件號碼,網絡遊戲中的裝備、寵物、角色等級與角色技能,網店的域名等虛擬財產,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可交易性等特性,與傳統財產的基本屬性相吻合,能夠成爲法律意義上的財產。夫妻離婚涉及虛擬財產,一方或雙方提出分割請求的,可以進行分割。

第三種觀點:網絡虛擬財產是否屬於共同財產,不能一概而論。有些網絡虛擬財產,比如QQ號、遊戲裝備等,由於個人長時間的使用,已經擁有很強的人身屬性,並且沒有被夫妻雙方用來賺取利潤,不能輕易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網絡虛擬財物本身就是用來營利的,比如網店等,就應該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二、如何分割

對虛擬財產進行分割,首先必須對財物進行價值評估。那麼,虛擬財產能否估值?省內一家著名的資產評估機構的工作人員表示,資產評估機構目前能夠對網絡虛擬財物進行價值評估,具體的評估要根據標的的不同採取不同的評估方案,最終是可以摺合成貨幣財產的,但是,評估機構不能保證評估結果會得到法院的認可。

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虛擬財產進行分割,現行法律並沒有作出非常明確的規定。在既有框架內要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辦法還是在法庭的主持下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參考資產評估公司的評估結果,對虛擬財物進行合理、合法且符合市場定位的價值認定,然後雙方可以採取競價的方式,由出價高的一方獲得虛擬資產,並對另一方作出補償。但這只是權宜之計,制定虛擬財產保護法或者出臺司法解釋,將網絡虛擬財產是否屬於現有法律中的“其他合法財產”作出更加明確的規定,纔是根本解決之道。

法律上目前並沒有對虛擬財產是否作爲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類型作出明確,但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雙方對虛擬財產提出要進行分隔的,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隔原則進行分隔。虛擬財產作爲夫妻財產的一部分,是具有一定的財產價值的,應當進行合理的分隔,避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