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去世自己死亡財產如何分割?

前妻去世自己死亡財產如何分割?

一、前妻去世財產如何分割?

如果有遺囑,那麼房子歸遺囑繼承人所有,如果沒有遺囑,那麼按照民法典規定的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二、繼承財產的說明

根據我國民法典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內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被繼承人所遺留的遺產由該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所以妻子去世後,應該首先分割出一半的財產作爲丈夫的個人財產。剩餘的一半財產作爲遺產由丈夫,父母,孩子共同繼承。一般而言他們的繼承份額應該均等。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對於遺產繼承的相關認定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一順位繼承人有多位的話,一般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進行處理,但如果某位繼承人生活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協商對其多分遺產,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