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麼情況下會進行離婚房子強制拍賣?

在什麼情況下會進行離婚房子強制拍賣?


離婚雙方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最大的爭議焦點,通常情況下都是在於房產的分割,因爲現代購買房屋的價格比較昂貴,而且隨着時代的不斷髮展,市場的價格也會進行逐步的提高,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瞭解一下,在什麼情況下會進行離婚房子強制拍賣?

一、在什麼情況下會進行離婚房子強制拍賣?

離婚時,雙方可以協議分割夫妻共同房產。不能達成協議,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

二、其他法律規定

離婚時,一方不同意出售房產的情況下,法院一般會判決房產歸夫妻一方所有,但獲得房產一方需要給予另一方相當於夫妻共同房屋價值一半的補償,具體情況如下:

(一)房產不存在貸款的情況下,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應該給予另一方相當於夫妻共同房屋價值一半的補償。補償數額的計算方式:補償款數額=房屋現值÷2。

(二)房產存在貸款的情況下。

1、房屋於婚前購買並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屋,房屋歸一方所有,但獲得房屋一方要給予另一方補償。補償數額的計算方式:補償數額=婚後共同還貸款數額÷房屋總價款(房價款 總利息)×房屋現值÷2。

2、房屋於婚後購買,夫妻共同償還貸款的,根據照顧小孩和女方權益的原則歸一方所有,獲得房屋一方補償另一方與所獲得的房屋的價值的一半,具體計算公式:補償數額=已支付的購房款(首期款 銀行還款)÷房屋總價款(房價款 總利息)×房屋現值÷2。

3、房屋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的房屋,根據照顧小孩和女方權益的原則歸一方所有,獲得房屋一方補償另一方與所獲得的房屋的價值的一半,具體計算公式:補償數額=已支付的購房款(首期款 銀行還款)÷房屋總價款(房價款 總利息)×房屋現值÷2。

離婚時,一方不同意出售房屋,要求獲得房屋所有權,而另一方要求出售的情況下,法院不會判決房屋強行拍賣出售,會根據意願把房屋判決歸要求獲得房屋一方所有,由獲得房屋一方支付另一方補償。但是,假如獲得房屋一方不能按照判決向另一方支付補償,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求獲得房屋一方支付補償。如獲得房屋一方無能力支付補償,法院會在執行程序中把房產拍賣出售。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離婚的時候,其中一方不同意出售房屋,另外一方要求出售房屋,但是由於經濟能力問題又不能夠按照法院的判決給予另外一方一定的補償,這個時候法院通常情況下在執行程序當中會將房產拍賣。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