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離婚財產分割 婚前財產">婚前財產 彩禮">彩禮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 婚內財產協議">婚內財產協議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夫妻離婚財產分割
離婚一般分爲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那麼當協議離婚時代表雙方已經對爭議部分有了很好的協商,那麼當協議離婚的時候是否需要去公證了,下面就有本站的小編爲您來解答協議離婚財產須公證嗎?希望能夠對您有一些相關幫助。
一、需要公證嗎?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沒有異議,可以寫好協議書,然後共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進行離婚登記,無須到法院起訴,更不需要公證。只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纔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法律連結:《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離婚協議書有必要公證嗎?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在解除婚姻關係時對財產問題及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的一致意見。根據婚姻法相關法律,離婚協議書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生效,也就是說,辦理離婚登記領離婚證是離婚協議書生效的前提條件。
所以,如果只是雙方簽署了離婚協議書而未辦理離婚手續的話,並不產生離婚的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書也是無效的;即使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離婚協議書也不產生效力。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講,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其實是沒有必要的。
三、離婚協議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離婚協議公證是公證機關依法證明夫妻雙方爲解除婚姻關係而就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事項簽定協議行爲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離婚協議公證不是證明其婚姻關係的解除,而是證明雙方爲解除婚姻關係而就離婚的合意、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簽定協議行爲的真實性、合法性。離婚協議必須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離婚協議公證的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薄》;
(2)結婚證、夫妻關係證明;
(3)離婚協議中所涉及到的財產所有權證件和債權債務情況的證明:
(4)離婚協議書及財產處分清單;
(5)公證員認爲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根據以上資料我們可以瞭解到了協議離婚財產須公證嗎?因爲協議離婚是雙方已經對財產和子女等一系列已經產生了共識,而協議書在辦理完離婚證明後就會生效,所以協議離婚是不需要公證的,因爲離婚證明一辦理,就必須履行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