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和撫養費怎麼確定?

離婚財產分割和撫養費怎麼確定?

一、離婚財產分割和撫養費怎麼確定?

按照男女平等原則和法定比例確定,雙方婚前財產,歸各方所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係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併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因此,未辦理結婚登記雙方涉及財產分割問題,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二、撫養費的標準是怎樣的?

1、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如果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不撫養孩子的一方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爲依據),按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 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沒有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沒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支付相應的撫養費,同時也享有相應的探視權,如果是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已經確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的,之後一方反悔想要爭得撫養權的,此時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提供相應的對方不能讓孩子更好的成長或者是其他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