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爲子女出資買的房該如何認定

父母爲子女出資買的房該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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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子女成年結婚的往往都是需要家裏父母的經濟支援的,主要就是體現在父母出資爲子女買房的事情上面。那麼要是實踐中父母爲子女出資買的房,應該怎麼進行認定呢?這個關係到房產歸屬的問題,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婚前一方父母爲子女出全款買房,結婚後取得房產證並登記在該方子女名下的,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結婚前,一方父母爲子女部分出資(首付款)買房,婚後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屋不能認定爲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結婚前,一方父母爲子女部分出資(首付款)買房,婚後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屋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則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結婚後,一方父母爲子女出全款買房,房屋登記在該方子女名下的,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結婚後,一方父母爲子女出全款買房,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爲對雙方的贈與,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一方父母爲子女出全款買房,房屋登記在對方名下的,除非能夠證明出資方父母明確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單方贈與,否則視爲對雙方的贈與,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一方父母爲子女部分出資(首付款)買房,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的,房屋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爲對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離婚分割時可以出資父母的子女一方適當多分;

結婚後,一方父母爲子女部分出資(首付款)買房,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屋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爲對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離婚分割時可以出資父母的子女一方適當多分;

雙方父母共同爲子女出資買房,房屋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屋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雙方父母共同爲子女出資買房,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該房屋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一方父母出全款買房,房屋登記在該方子女名下,但父母並無將房產贈與給子女的意思,而主張只是讓子女掛名登記時,該房屋不屬於夫妻一方或雙方的財產,但主張爲掛名登記者需對此負舉證責任。

在看完了上文之後,相信大家也已經比較清楚了現實中父母爲子女出資買的房情況比較多,也比較複雜,這就需要實際的分析不同的情況來對房屋的歸屬進行確定。本站小編在上文中爲大家總結了一些常見的情況,希望可以爲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