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資爲子女買房該如何認定,離婚後房子是歸誰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法律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父母出資爲子女買房該如何認定,離婚後房子是歸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