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出資購房證據材料有哪些

一方父母出資購房證據材料有哪些

一方父母出資購房證據材料有哪些?

根據購房條件的要求,購房可以用現金、支票或銀行轉賬等付款方式,因此,在收集買房出資證明時,需要按照出資方式進行收集。如,採用現金的發票、收款收據;採用支票的付款的收收據;採用銀行轉賬的賬單等等。具體的買房出資證明有:付款發票、收款收據、錄音錄像、證人證言、銀行取款(轉賬)證明等。

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

這種情況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屬於個人婚前財產,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2、父母婚後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

如果婚後父母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爲父母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即該房屋歸其子女所有,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3、父母部分出資,剩餘房款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

如果婚後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一部分,其餘款項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出資父母並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無法決定將房屋贈與自己子女並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資時一般只能決定其出資份額贈與何方,鑑於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方自己子女名下,將父母出資部分認定爲只向自己子女的贈與更加合理合法。

4、一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經驗法則,除非當事人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一般應認定爲向夫妻雙方的贈與。

5、一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

如果婚後一方父母爲子女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6、雙方父母婚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如果雙方父母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則雙方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爲對各自子女的個人贈與,那麼雙方子女用該贈與資金購買房屋行爲自然等同於個人出資行爲。相應的,不管事後雙方子女有無婚姻關係抑或該房屋所有權登記者是誰,都應視爲子女雙方按各自出資份額共有該房屋的所有權。

7、雙方父母婚後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如果雙方父母婚後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則雙方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給一方。

不同的民事糾紛當中的證據材料法律上並沒有去進行侷限的,只要是能證明房子當時是父母出資購買的證據材料就都可以,假如說無法提供房子是父母出資購買的證據材料的話,這對於房產的分割當然是有很大的影響的。另外,如果房子是父母出資購買的,但房產證上寫的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那提不提供父母出資購房的證據也都是夫妻共同房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