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可以婚內財產分割

什麼情況可以婚內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內財產分割法律規定什麼情況下可以分割財產?

婚內共同財產分割制度適用的情形:
(1)配偶他方的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或其共同財產中的應有部分已被扣押;
(2)配偶他方威脅到申請人或婚姻生活的利益;
(3)配偶他方拒絕向申請人報告其收入、財產及債務或共同財產狀況;配偶他方持續無判斷能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草稿)第十五條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一般不得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另一方有嚴重損害婚姻共同財產利益之行爲等重大理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