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婚內出軌母親死後如何分配財產?

一、父親婚內出軌母親死後如何分配財產?

父親婚內出軌母親死後如何分配財產?

只要是屬於共同的財產同樣會按平均分割的原則來進行處理;

同時還要確定父親的出軌行爲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爲。如果不是,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爲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會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辦理。

二、遺產繼承順序?

(一)、沒有立遺囑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遺產,法定繼承的遺產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繼承順序在法定繼承中,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有兩種情況:

1、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已全部死亡;

2、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了繼承權或者喪失了繼承權。

這兩種情況,不論發生哪一種,有第二順序繼承人的應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同一順序繼承人的遺產繼承順序:

繼承開始後,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可以同時繼承。在分配原則方法上,應當堅持平均分配爲主。

按繼承法規定,應當注意幾種特殊情況下的不等額分配。這些特殊情況包括:

①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②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應當多分;不盡扶養義務的人,應當不分或少分遺產。

三、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綜合上面所說的,父親在婚內出軌的時候如果母親死亡那麼同樣對於母親的財產也只會得到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而另一半就會由父親得到,對於婚內出軌必須要有合法的證據,不然在分割上與普通的財產分割是沒有多大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