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結婚彩禮錢能要回來嗎

未結婚彩禮錢能要回來嗎

能要回,但不會全退。如果未婚男女雙方確已共同生活但最終未能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給付彩禮方請求返還彩禮,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彩禮數額並結合當地的風俗習慣等因素,確定是否返還及具體的返還數額。

沒有結婚證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因給付彩禮方的原因導致離婚的或女方懷孕、流產的,可在上述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