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規定領結婚證前給彩禮嗎?

根據婚姻法規定領結婚證前給彩禮嗎?

一、根據婚姻法規定領結婚證前給彩禮嗎?

根據婚姻法規定領結婚證前給彩禮,雖然法律中對於“彩禮錢”這部分財產並沒有直接的規定,但是依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沒有法律規定時,可以適用當地的習慣,但是有一個限制性條件,就是不可以違背國家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

這就是說,如果當地有“離婚退彩禮”的習慣,那麼法律上也會給予支援。

下面是返還彩禮的法定條件: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二、返還彩禮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1、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於談婚論嫁的狀態

2、可藉由雙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爲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注意,談婚論嫁和談情說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3、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

如果是透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麼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若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爲按照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4、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

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長、村委會主任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爲證人出庭作證。

我們國家關於農村還有一些部分的地區來進行一個彩禮方面的規定,主要是有一些人員關於彩禮,發生爭議,看能否來進行一定的退換,但是前期給予的時候的話是沒有一個強制性的規定的,任何的人員都不能夠以此爲理由來進行一個民事訴訟,要求給予彩禮。